耶稣回答(经师)说:“第一条是:‘以色列!你要听!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应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上主,你的天主。’第二条是:‘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。’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。”(谷12:29-30)
伦理道德提供给我们人与天主、人与人的关系的秩序。耶稣用这两条诫命来概括天人关系和人人关系的总纲。
人与天主的关系是:天主是我们的心情、灵魂、意向、力量,所有的存在的唯一目标。用圣奥古斯定的话来说:“天主,我们的心是为祢所造,除非我们将自己栖息在你内,不然我们的心灵永远不会得到安宁。”换句话说,我们无论做什么,终极目标就是天主。为爱天主有益的,我们都要;对爱天主没有益处的,我们都拒绝。我们以天主为“马首是瞻”,并不以此为耻。
人与人的关系就是:我们爱近人如同“另一个我”。我们面对别人,常愿意换位思考,将心比心。凡我们希望别人为我们做的,我们首先做到这样为别人。我们在每个人身上看到“另一个我”。我们相信人人都是天主的肖像。如果做歪了,只要愿意在主内悔改,都会被天主接纳和改变。人有自由可以选择善,或选择恶。人如果愿意行善,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都可以开始,靠天主的助佑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。
天主藉着欧瑟亚先知说:“以色列(天主的人)!归向上主你的天主吧!因为你跌倒了,是因了你的罪孽。”(欧14:2)罪恶破坏“天人”、“人人”之间的关系。天主的恩宠治愈我们的关系。